日前,扬州物价部门决定通过五项措施来规范商品房价格,对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抑制房价上涨过快。
措施一:规范房价统计口径。根据普通商品住房存在基准价、合同价、开票价的房期与价格区别,合理制定房价指数,引导房产商理性开发,百姓理性购房。
措施二:规范涉房垄断行业价格行为。加强供电、供水、管道燃气、有线电视、有线通信即“两管三线”行业工程价格管理,确定各工程费用指导性标准,降低商品住房开发成本。
措施三:规范房价构成项目。将市规划部门规划文件明确的公用设施纳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价格文件应明晰有否纳入成本,以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抑制变相涨价。
措施四:商品房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场所醒目处公示、标明楼层、朝向、楼位差价和价格浮动等数据,不允许价外乱收费和擅自定价提价的行为。
措施五:逐步推行按区域定价。通过调查收集涉及商品房建设有关成本数据资料,将制定各市区各区域一般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水平,方便购房市民和房地产建筑开发商执行或参考。(记者江南)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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