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云 记者黄蕾)记者近日获悉,姜堰市姜堰镇法律服务所3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0余件,援助了近400名特困群众,连续3年被省和泰州市表彰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在姜堰市姜堰镇法律服务所,14岁少女顾某从杨德海主任手中接过10000元现金时,泪如雨下,连声“谢谢杨伯伯”。
大泗镇佴庄村瘫痪老人张伯网因4个儿子“踢皮球”得不到照顾,只能寄居在67岁的弟弟、孤寡老人张伯红家里。市法援中心得到信息后,立即指派大泗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张春网为老人无偿提供诉讼代理。后经法院判决,四个儿子每人轮流一个月负责赡养父亲,老人所产生的医疗等费用由四个儿子平摊,老人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
据了解,姜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03年成立至今,已在18个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在妇联、残联、总工会、人武部、劳动保障局、教育局青少年中心等设立了6个专门工作站,共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团员、老干部、离退休教师等法律援助志愿者240余人,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他们在297个行政村、36个居委会均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有信息员近万人,还向群众印发了法律援助联系卡。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该市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社区、面向特殊弱势群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做到凡是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同时,制定并完善了案情会商、调查取证报告、与专家会办、律师接待、出庭旁听、结案审查、回访受援人等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的满意率。3年来,他们共接待来访群众2026人次,接听群众来电咨询185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0余件,受援人数逾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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