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6月9日电 从今年起,在云南省内,凡城市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小城镇居民区和村镇建设规划要预留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场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用地,凡是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公益性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商品房不得预(出)售。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云南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痛斥一些商品房开发商不顾居民利益,侵占“寸土寸金”。强调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的要求,要以人口规模、地域面积和功能定位为基本依据,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面积标准,按照公共建筑设计要求进行建设,以保证社区组织和居民活动的正常有效开展。
同时,李纪恒还指出,凡是未按要求提交社区办公用房、公益性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得通过规划验收。要确保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小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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