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循环“开口子”刻假章“做钱”
陷入资金困境的商海骄子陆锋首先想到的是重操旧业,即在银行搞“体外循环”。
1996年初,陆锋结识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和平里分理处主任刘柱民,以及该分理处工作人员孙玉良。陆锋与刘柱民商量,由陆锋以高息拉来存款,由和平里分理处给存款单位出具存单,将款打到陆锋公司的账上供陆锋使用。这就是所谓的“体外循环”。不久,陆锋以高息为诱饵拉来了4笔共8000万元存款,和平里分理处出具了5张存单,交给了存款单位,将钱直接入到了中恒公司在分理处的账户上。
其后,陆锋还要求刘柱民也给他拉些存款,并许诺15%至20%的高息。不久,中恒公司的账户上又多出了6000万元,这笔钱是刘柱民动用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专管账户中为某单位代管的房款。为保险起见,刘柱民、孙玉良要求陆锋提供抵押。陆锋随即伪造了三张存单,交给刘柱民和孙玉良作为抵押物收存。
1997年,陆锋拉来的4笔存期一年的存款先后到期,陆锋连本带息偿还了其中两笔。另外两笔各还了一部分之后,就说没有钱还了。刘柱民见中恒公司无力偿还拆借的资金,便向本单位自首。2001年5月1日,刘柱民因涉嫌非法发放贷款罪、挪用公款罪被逮捕。
关于这笔1.4亿元的资金,法院经审理查明“造成和平里分理处最终损失人民币8500余万元”。而涉案的孙玉良由于精神压力太大,最终导致精神失常。
时光步入1997年,银行“银根”收紧,四处找资金的陆锋接连找了几家银行想做“体外循环”都没有成功。中恒公司业务部经理张重德成为陆锋的“破坚尖兵”。1997年10月,张重德拉来一笔1000万元的存款,存款单位是哈尔滨保利公司。有了存款,银行里没有人也不能把这笔钱弄到自己账上使用,这就得“开口子”。专业术语中所谓的“口子”,就是银行里面有人配合,把客户预留在银行的印鉴拿出来,用于造假。
张重德想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丰台支行南苑分理处的工作人员朱刚毅和该分理处主任李建忠,中恒公司曾与该分理处有过存款往来。经过一番交易,1000万元存到银行,张重德得到了一张预留印鉴卡。
张重德将印鉴卡交给陆锋,陆锋很快搞到了保利公司的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伪造了转账支票,从工行南苑分理处划出人民币999.5万元。
通过这样把银行工作人员拉下水的方式,陆锋和他的手下先后做了十几起。
甩开“口子”高科技“飞单”搞钱
但是,非法拆借的巨额资金仍不能满足陆锋企望中恒公司的事业向全国辐射的雄心,而且这些钱是有使用期限并且要支付高额利息的,对于急需资金的公司经营情况来说,按期还贷和付息是一个沉重的负担。陆锋又开始谋求新的筹资方式。这时,一个老朋友成为陆锋的新搭档,直到一起走进监狱的高墙,他就是成敬。
50岁的成敬有犯罪前科。陆锋和成敬早在1986年就认识,成敬与陆锋共谋并共同实施了20起诈骗案。
1997年12月,成敬通过赵某拉来炎黄艺术馆的500万元存款,成敬、陆锋商量要“做”这笔钱。他们就让炎黄艺术馆的人把款存到与陆锋认识的李建忠所在的工行北京市分行东城支行和平里分理处。为了能自己掌握造假章这个环节,成敬和陆锋甚至当晚就飞到香港,想买一台电脑刻章机回来。但到香港后,听说那个机器不好用,结果两人空手而归。
自香港回来后,陆锋和成敬联合公司的高级工程师沈恺平,很快“研制”出用扫描打印的方式制造图章。此后,他们就大胆地甩开“口子”,让存款单位出具存期一年的承诺书,并要求在承诺书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章,名为保证,实为得到这两个章,便于他们伪造。然后,通过电脑技术伪造支票购买凭证购买支票,再用伪造的支票划走存款单位的钱。这就是所谓的“飞单”。
为了能做出更精确的伪造支票,陆锋和成敬花5万元买来精雕机。他们越做越熟练,有时头一天做了支票购买凭证,第二天,钱一到账就买支票,造好假支票,第三天就划走存款。
在整个“飞单”搞钱过程中,陆锋、成敬负责组织决策,指挥分工,决定被骗资金转入的账户,分配同案人员的分赃数额和支配赃款的使用,并支付存款高息和中间人的好处费;张重德则在存款单位和中间人间穿针引线,与对方谈判存款数额、存款期限,指定开户银行,取得预留印鉴卡或承诺书,并经手支付高息;沈恺平受成敬指使负责在各种银行手续上复制印鉴章;其他人与存款单位谈判,假冒存款单位财务人员购买凭证或支票,办理转账手续,从银行获取印鉴卡等。如此,这个团伙总计诈骗人民币2.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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