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的车
竟然被老赖卖了
还声称不知此举违法
金报讯(记者 李骎 通讯员 骆萍英)做老赖欠钱不还已经不对,竟然还在自卸车被法院查封后私自运营甚至出售,就更是错上加错。结果这个自称没有文化的“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个“老赖”叫王仁国,富阳场口人。在2003年7月28日,王仁国雇用的驾驶员张某驾驶自卸车在余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2004年8月18日,王某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王仁国及张某,并申请对王仁国采取财产保全。同年9月,杭州市中院在杭州市机动车管理所查封了王仁国名下的自卸车。谁知道,王仁国在接到裁定书后不但并未履行裁定,反而将已经查封的自卸车继续用于运输盈利,甚至在一年后为了偿还银行的买车款10万元将车子卖掉。
昨日上午8点50分,记者在富阳市法院2号审判庭看到,王仁国带着手铐,被两名法警押进审判庭。让记者稍感意外的是,开庭后,被告辩护人席上空无一人,而旁听席除了几名媒体记者外,也没有一个旁听者。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在庭审过程中,王仁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称自己没有文化,不懂法律。法庭当庭宣判:王仁国无视国法,故意变卖已由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鉴于王仁国自愿认罚,法庭予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王仁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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