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访办大厅里,几十位来自罗湖草埔金稻田公寓B栋的业主在焦急地等待着业主代表与该局的交涉结果。为了一张本该早就拿到手的房产证,业主至今已奔波了近十个年头。由于开发商擅自将架空层改为商铺,并早已违规出售,致该楼未能通过规划验收,业主们一直无法取得房产证。
业主
无房产证不能抵押出售
“没有房产证,当初买了想做投资的房子不能出售,有的业主人已经移民去了国外,房子只能放在那里折旧。办不了抵押贷款,甚至出租也因为没有房产证要多收我们的税。”庄先生是此轮最大规模业主维权的主要发起人,现在,团结起业主每天为房产证维权几乎成了他的全职工作。
在金稻田公寓购买了两处房产的曾阿姨,在去年4月份因病离世,从住到这里直到离开,曾阿姨都没有等到自己的房产证。“我们这不是集资建房、不是自建房,我们是签了合同正规购买的商品房,买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单身,现在孩子都上小学了。”说到这些,业主们情绪都非常激动。
记者从业主们拿来的林林总总的法院判决书上看到,从2000年开始,金稻田的业主们就开始了漫长的司法维权道路。最开始是单个业主自己状告开发商,后来开始出现两三户联合起来状告开发商,从2001年到2005年之间,十几户业主共同起诉开发商的大规模集体诉讼官司也打了三场。庄先生告诉记者,公寓里超过60%的业主都曾经和开发商对簿公堂,大大小小的官司打了十几场,“每次都是我们赢了,也判开发商给我们违约金,但是房产证就始终没等来。”
规划局
开发商擅自更改架空层
根据业主1998年与开发商深圳金鸿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在1998年8月31日之前向原告交付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并在领取了房地产《竣工验收证书》后的180天内为业主办理好《房地产证》。但是至今,这家开发商甚至连申报办理该栋公寓房产证的资格都不具备。
根据金鸿天总经理王波的解释,业主们办理房产证惟一的阻碍便是“规划验收”,因为规划局的规划验收通不过,无法到国房局办理房地产证的申请。而造成规划验收始终不能通过的,便是开发商擅自将公寓原有的架空层改为了商铺,并已被违规出售。
记者从市规划局提供的一份《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二)上了解到,1998年底,该项目的土地方和开发商曾经与当时的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协议,明确规定,“同意该项目B栋的单身公寓底层自行车停放库530平方米临时调整为该区生活配套商业和物业管理用房两年,两年后土地使用者必须无偿恢复原有功能,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
但昨日下午,记者在金稻田公寓现场看到,十年前在开发商的销售宣传册上清晰地标明架空层的一层,早已经密密麻麻地填满了各种各样的商铺。
据了解,这些已经存在了七年之久的“违章建筑”至今没有任何部门给予处理。“因为原来和开发商签订协议的是规划国土局,机构一调整,就更没人管了。”这些本来最多只能经营到2000年的商铺,有些甚至已经几易其手,“我们都是花钱买下来的啊。”一位商铺老板告诉记者。
国房局
规划合格证是核心材料
6月4日,带着小区89位业主的签名,庄先生和其他三位业主代表坐到了市国房局信访办的接待室里,该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均到场向业主代表了解情况,对于小业主们的遭遇,也表示理解与同情。
但是,在办理房产证事项上,国房局依旧提出,规划验收合格证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核心材料,“没有规划验收合格证,我们也没办法办理。”对于目前状况,他们建议由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首先进行沟通。同时表示,他们也将会尽快介入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但是办理得快慢,还要看开发商是否配合和材料的查询整理是否顺利。按规定,凡是我们书面接访的事件,都会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作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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