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过去五年,我省城乡变化越来越大,人民生活越来越好,谁的功劳最大?我们的党员和群众给出了共同的答案:党组织。未来五年,我们最大心愿是:买房不再难、医疗有保障、上学不再难、安全有保证、生活有奔头。
“保障范围再大点、救助面再宽点、救济标准再高点,让困难群众生活更好点,让每个人都有尊严地生活,让困难群体公平分享发展成果,满足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民主权,这是普惠型福利社会的基本要求。”省民政厅厅长谢松保在接受采访时,高兴地告诉记者,未来五年,这些愿望将逐步变为现实。
过去五年亮点不断
记者:
民生乃社会和谐之本。请问谢厅长,过去五年,百姓能够体会到的深切变化有哪些?
谢松保:
城镇居民体会最深刻的恐怕是“城市低保”制度,目前已经惠及145万人;而在农村,110万人已经纳入了我们的特困救助体系,基本上实现了特困群体的全面覆盖。我们的应急救助体系不断规范,五年累计救助灾民2980万人次。此外,“收容”下课、“救助”上路,已经深入人心。医疗救助已经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特别是大病救助已经启动,受到群众的欢迎。下一步,大病救助标准将逐步提高。
农村低保7月全面铺开
记者:
我国不少省份已经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我省的情况是怎样的?
谢松保:
从2004年开始,我省开始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对110万农村特困对象发放人月均10元的救助金。2004年9月,相继在武汉、鄂州、宜城、神农架林区等地开展农村“救助改低保”的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为此筹资2.64亿元,农村低保制度将在全省铺开,首先将有110万农村特困对象过渡到低保范围。
记者:
您能透露具体的救助标准吗?
谢松保:
农村低保,我们实施分类施保,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孤寡老人,每月补助50元到70元;有痴呆残傻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则每月补助30元左右;对一般困难的家庭,每月补助15元左右。低保制度实施后,作为过渡政策的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将取消。
继续关注“边缘困难群体”
记者:
我们身边有这样的家庭,他们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却因病、因残、因灾而陷入困境或者重新陷入贫困,这样的群体往往被忽视。
谢松保: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并且正在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救助制度,来缓解这一边缘困难群体的特殊问题。在鄂州市,已经出台了《城乡低保边缘困难人群临时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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