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目前,一些地方的群众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参与传销活动,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在有关部门大力打击的同时,为何危害巨大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仍然有着广泛的受骗群众基础?
记者12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出现以上现象的一个最根本原因就是其带有很强的欺骗性。
了解传销
传销犯罪有哪些具体特点?
要识别传销的“暴富神话”,就要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一些具体特点。
特点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已经禁止在中国境内从事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就把传销活动转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采取异地传销的形式。
特点2:“传商品”“加盟店”新形式——传销组织除“拉人头”以外,现在又出现了“传商品”“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传销组织中已经道具化,价格虚高。传销组织使用的道具商品多是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其实际价值和价格很难进行量化。
特点3:编造神话,反复洗脑——不法分子针对当前部分群众致富心切,想投资却找不到合适的渠道,同时又想摆脱相对不宽裕的经济状况、急于投资的心理,精心编造致富神话。当受骗者一旦加入团队之后,就会在人身和心理两方面受到双重控制,在被反复灌输的情况下,最后对其谎言深信不疑。
特点4:发展下线,重在“杀熟”——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在于:直销是单层的,雇用推销员之后,推销员上门和消费者见面,一个推销员可以见多个消费者。传销是多层的,有上线、有下线,最典型的,最起码要构成三层。而在发展传销下线时,最容易上当的就是传销人员的亲戚、战友或街坊等。由于是由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员介绍,受骗群众往往放松了警惕。
识别传销
“四看”法辨别防范传销
公安机关提醒,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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