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朱光泽杨甦)“我是一名门卫,被人打伤了眼睛。后来找派出所调解过几次,说是赔钱,但对方却迟迟不予理会,后来派出所也撒手不管了,叫我们自己去打官司……”在昨日检察官值守党报热线962211收集信息热线中,类似读者李某这种纠纷调解问题占了绝大多数。
就李某所反映的问题,值守热线的检察官为其作了详细的法律解答: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鉴定出来的伤情不够立案标准,派出所一般只能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其中一方不服调解,双方只能去法院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派出所的处理是恰当的,如果你因经济困难可以前往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纠纷调解外,拆迁赔偿、交通肇事也是百姓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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