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2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张昌龙)记者11日从海口市地税局获悉,我省关于车船税的征收细则已经报省政府审批,可以确定的是我省车船税以最小幅度上涨,而有的车型税收保持不变。
据悉,根据我国目前车船拥有、使用和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本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国务院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合并修订,新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统一征收车船税,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
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市地税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我省目前还没有收到关于与交强险一起征收车船税的相关通知,因此目前还没有与保险公司进行衔接。该工作人员认为,如果该税由保险公司的人代为收取,该费用的管理问题、税收入库问题、人员培训问题、系统对接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解决。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逐步接轨是肯定的。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车船税的征收细则已经报省政府审批,一旦审批下来将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公布。可以明确的是,我省的车船税浮动将按最小的比例上浮,上涨幅度上限为原来的0.5倍。排气辆小于或等于1.0的微型车,车船税仍按120元征收;排气量在1.0以上,9座以下的轿车以及9座至20座、20座以上的车子都提高0.5倍的征收幅度,分别为360元、420元、480元。据介绍,摩托车的车船税将保持不变。
海口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税与交强险挂钩,不买税就不能办保险,车子上路和年审都会遇到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