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实习生史词)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月起,我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待经验成熟后逐步向全省农村推广,农村居民有望享受到城市居民一样的社区公共服务。这是昨日从我省有关部门传来的消息。
据悉试点工作从本月开始,2008年2月底结束。各设区市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县,在试点县中选定2~3个行政村开展试点,若在县级市或市辖区进行试点,试点的行政村确定在4个以上。试点重点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比较健全,“村两委会”班子和群众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单位。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经济条件较好或规模较大、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在每个自然村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将积极健全村民自治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与模式,为全面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农村社区试点重点进行以下工作:开展计生卫生服务,方便农民群众就医,开展警务司法调解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开展科技培训,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发展商业网点或社区便民超市,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文体活动,整洁村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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