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税收是政府公共财政的主要来源,2006年底,统计数字显示,全省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达1868.3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这对改善全省公共财政状况,进而改善民生、助推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撑。
服务发展提供
积极的财力支持
在国税负责征收的主要税种中,有相当一部分构成了地方财力。2006年,国税收入形成地方可用财力部分共约745亿元,同时,全省国税部门共办理出口退(免)税645.7亿元,按照现行财政负担办法,上述退免税中央财政负担620亿元,对江苏企业给予了有力支持。这两项相加,去年全省国税机关共为地方和企业提供财力支持1365亿元,占当年国税收入的比重达73%。地方财力的逐渐增强,使得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体系、农村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项项民生工程得以推开。去年,我省投入“三农”资金、社会事业支出、省级社会保障和帮扶困难群体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0%、27.4%和37.7%。
兑现优惠助推
开放型经济发展
江苏经济外向度居全国前列,开放型经济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多年来,我省国税系统始终把服务开放型经济作为重中之重,积极争取退税计划,加快审核审批进度,及时办理退调库,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实施新的审核管理办法,普遍推行个性化服务,有效地提升了出口退税管理和服务效能。
据省国税局局长周苏明介绍:国税成立之初的1994年,我省办理出口退税28.05亿元,2006年达到645.7亿元,占全国的比重由1994年的6.23%提高到15.1%。今年1—4月,已办理出口退(免)税273.33亿元。
出口退税款的及时退付,大大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强了出口企业的出口信心和积极性,对促进外贸出口大幅增长,实现江苏由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的跨越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去年,全省出口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0.4%。
用政策资源“涵养”企业
去年省国税局围绕全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制定了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和“三资”投资农业方面的14条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围绕全省科技创新会议精神,积极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扩大再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措施,主动与省科技厅共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实施细则。
据统计,去年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兑现各类税收优惠350亿元,占当年全省国税收入的比重为19%。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软件行业、下岗再就业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和技术开发等各方面均得到了优惠政策的扶持。今年紧紧围绕“四优先”战略,在促进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方面,又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发挥出了税收政策的奖限作用。到目前,已办理福利企业、软件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等流转税方面的税收优惠9亿元。
优化税收结构
凸显经济发展新态势
江苏的税收结构正在发生喜人的变化。从主体税种收入变化看,呈现出新的走势: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相比,2006年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环节税收占国税直接组织收入之比下降13.9个百分点,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比重提高13.5个百分点,显现出江苏企业经济运行的效益明显提升。
从不同所有制税收变化看,1994年,江苏国有集体企业税收占比达74%,其他经济类型税收只占26%。至2006年,前者下降到16.2%,涉外、个私和股份联营经济占比则分别达37.3%、23.3%和23.1%。由此表明,我省民营、外资经济长足发展,国有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取得重大进展。
从区域税收变化看,苏南、苏中、苏北国税收入2006年分别达1340.8亿元、254.8亿元、272.7亿元,分别比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增长7倍、4.3倍和4.9倍,苏南占比由64.1%提高到71.8%,增加7.7个百分点,苏中、苏北占比分别下降4.8、2.9个百分点。数据显示,三大区域经济均保持较快增速,苏南继续领先,苏中、苏北在逐渐加快。(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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