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波 芮潇潇)本报昨日报道了华县莲花寺南马村农妇刘爱兰打着省交通厅名义,以发包工程敛财196万元一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此,西安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已展开调查。
6月12日晚9时许,记者与刘爱兰取得联系,再次核实陕西咸虹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事实时,刘爱兰在电话中表示“欢迎记者调查”,她称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真实的,她叔叔投资33亿美金,用于陕西交通及农业项目的建设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没有丝毫欺骗成分。
对于记者“陕西省交通厅、农业厅两个职能部门为何不知此事”的提问,刘爱兰说,现在做一些事情非常难,他们公司一直在封锁消息,知道有33亿美金投入陕西的交通及农业项目建设的人并不多,只有省上的少数领导知道。
当记者问她为何交通部计划司(现更名为综合规划司)没有一个叫刘新峰的工作人员时,刘爱兰依然非常肯定,她的弟弟刘新峰就是在交通部计划司工作。
临挂电话时,刘爱兰表示,她欠承包人的钱一定会还的,等她将手头的事处理完毕,3日后她会告诉记者哪个领导知道他们公司及她叔叔给陕西交通及农业项目投资33亿美金的事情。
就在报道刊登后,有多名读者打来电话,反映陕西咸虹置业有限公司非法骗钱的事。一位华县读者称,2002年,刘爱兰就曾以发包工程,骗取了他哥哥的钱财。
对于陕西咸虹置业公司编造神话,假借交通厅名义发包工程敛财一事,昨日下午,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透露,目前对此案已经展开调查,希望利益受损群众尽快到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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