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曝光官员“包二奶”的行为,不算侵犯隐私权;恶意诉讼要赔被告的律师费……这些内容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主持起草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专家建议稿)。
杨立新13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草案已进入意见征求的最后阶段,网上有近1万人在讨论这个提案。
草案规定,“采取披露、宣扬、窥视、窃听、偷拍、骚扰等方式,侵害他人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侵害生活安宁,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杨立新介绍,任何公民隐私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只是公众人物涉及到公共利益问题,他们的隐私权要受到一定限制。草案同时规定,“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等目的,公开披露公众人物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以及涉及相关人格利益的隐私,不构成侵权。超过必要范围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专家解析说,政治人物行贿、受贿、上班打麻将、“包二奶”等情况直接关系到他是否合理运用手中的公共权力等问题,曝光这些信息一般也不构成侵权。不过,具体哪些隐私可以披露,需通过个案认定。
根据草案,专家在专门执业机构中执业时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执业机构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随后再向专家追偿。
同时,如果因为专家意见,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遭受他人侵害的,当事人如果向直接侵害人索赔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专家可能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草案对涉及恶意诉讼、性骚扰、胎儿权利等24大类100多小类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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