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崔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充分落实审判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说,《意见》首次明确了加强审判公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等三项基本原则,首次制定了规范听证的原则性意见。
《意见》特别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多项公开、告知义务,要求人民法院设置宣传栏或者公告牌、建立网站,公布立案条件、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对当事人起诉材料、手续不全的,要尽量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手续。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对于庭审活动和相关重要审判活动可以录音、录像,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和复制。
倪寿明称,这是一份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诺书,是一份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责任书。它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制度,更有力地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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