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4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今后,家住北京的居民,如果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纠纷,都将可以享受到其所在地物业调解委员会的免费调解。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建委今天下午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将在北京全市建立起市、区县、街乡、社区四级物业管理纠纷指导和调解组织,并聘请律师和相关专业人事专门就物业的使用、服务和交接中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据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东城区早在2005年8月就探索成立了北京市首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律师担任首席调解员,开展物业纠纷的专业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3月22日,北京市宣武区的区、街、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也正式成立,并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就受理了此类纠纷47件,成功调解了45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不仅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还免去了老百姓打官司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的耗费,也为法院减轻了压力。
在推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建委联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搭建起市、区县、街乡、社区四级物业管理纠纷指导和调解组织,建立逐级调解的制度,将物业纠纷的调解划分为三个层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功的纠纷上报街乡司法所,街乡司法所组织街乡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业调解人员进行调处,街乡还调解不成功的,再由区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尽最大努力将物业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期间,市级物业纠纷指导委员会将负责指导和整体协调。此外,建委主管部门将同时加强对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新建小区的竣工验收工作,规范合同文本,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准入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