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6月15日电(记者张建新、孙晶)天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工作站日前成立,今后知识产权纠纷可遵循《天津市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暂行规定》,进行友好仲裁解决。
天津仲裁委李树盈主任说,今后仲裁委要在知识产权友好仲裁的方式上进行大胆探索,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启发双方当事人遵从“和为贵”的传统价值取向,以公正与诚信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提高自愿和解调解率,努力发挥与体现友好仲裁的优势与风格,促进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成长。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盛如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各主体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将越来越多。友好仲裁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其更大的优势在于它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这就大大缩短了解决纠纷的时间,非常适合知识产权的特性,可以作为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有机补充。
仲裁领域资深律师、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办事处刘堃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境内的知识产权纠纷通过友好仲裁方式解决后,在国际绝大部分国家是能够被承认和得到充分执行。同时因为友好解决是一种在商会、行会主导下进行的,所以无论在聘请专家、事实认定方面都有着天然的优势。
去年天津一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是142件,天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工作站的成立将会给法院减小压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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