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人员卧底调查
正在16名治超员私分罚款之时,一张由永州市纪委牵头的法网正在悄悄铺开。
治理超载的种种乱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不少群众向纪委进行举报。永州市纪委、监察、公路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展开了一场“卧底”调查。
“调查组人员带着偷拍机,一看见被罚款的司机就上前试探性地问话。”曾经参与调查的道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海涛回忆说。当初,为了不打草惊蛇,永州市纪委的工作人员火速赶赴道县,从县纪委和县检察院里抽调了数名执法人员协助暗访,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就这样,经过永州市纪委工作人员三天三夜的调查,一个集体私分罚款的案子终于浮出水面。
经查实,在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期间,治超违纪收取的33.54万元罚款中,有33.44万元被私分,该站陈建、邝斌、李响兴、秦继东等16名治超员分别私分款项1.8万元至2.48万元不等,属于严重的乱罚款和贪污行为。
道县公路局局长漆奋勇认为,该事件属于治超站队伍内部问题,主要是站长和主管领导管理上出了问题,导致事态的恶化。
违规人员接受行政处分
查实此事后,永州市公路局认为该站站长李胜文、道县公路局负责人漆奋勇、袁经文、熊先静对治超员管理不严、监督不力,李胜文、袁经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漆奋勇、熊先静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经市公路局党委和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胜文行政记大过、撤销站长职务处分,并调离公路执法队伍,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给予袁经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熊先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漆奋勇行政警告处分。16名执法人员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并调离执法队伍,从2006年6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作待岗处理。所有违纪所得全额追缴财政。
“他们的行为属于集体贪污,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当地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那些曾经私分罚款的执法人员,不应该只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在此事件后,相关执法人员虽然被调离了一线执法队伍,但大部分人员仍在公路部门上班,并照常领取工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