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各地视窗

湖南道县治超站以罚代刑 私分罚款30多万元(图)

  未完的“马路贪污案”

  在道县公路局,记者看到了市公路局《关于对道县公路局秦继东等19位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落款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

其中写道,对于16名待岗人员,待岗期间每月每人发给基本生活费280元,待岗期满后,参加公路管理站劳动岗位优化组合。

  记者随后找到道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海涛了解相关情况。吴海涛表示,县检察院已就此事与市检察院取得联系,并希望早日将此案移交到县检察院。另外,虽然相关路政执法人员全部交代了私分罚款的情况,但作为检察部门,他们还必须获取被罚款司机的口供或相关证据,这样才能使证据链完整。

  永州市公路系统在对相关人员作出处分的同时,迅速对下洞治超站及执法队伍进行了调整和作风整顿。目前,永州市公路局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律师说法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处罚关键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均福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界定上述16名公路局职工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首先要看其是否在执行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其在执法过程中有胡乱地、过度地行使罚款权,导致执法队伍的公信力受到损害,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就构成滥用职权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对合法罚款所得的款项,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上缴,而是私分到个人,且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以私分罚没财物罪定罪量刑,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曾玉燕)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李胜文 | 陈湘学 | 袁经文 | 吴海涛 | 秦继东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投 资 创 业 健 康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