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5日电(记者宋光茂)6月14日,山东省又一轮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结束,当日召开的山东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了检查成果,其中,应用经济手段推进节能减排,试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作为成果之一得到肯定。
今年3月1日,山东开始试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即超标准10%以内,超耗部分加价1倍;超标准10%至20%,超耗部分加价2倍;超标准20%以上,超耗部分加价3倍。同时,对规定整改期限内能耗标准未达标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
为对超标准耗能加价,山东设立能源基准价格,目前的能源基准价格为:电每千瓦时0.6元,标准煤每吨500元。此基准价格还会适时调整。其中,产品所消耗能源是电能的,直接按电能计算加价费;所消耗能源是电能以外其他能源的,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折算系数,折算为标准煤计算加价费。超标耗能单位如拒不缴纳加价费,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已出台的能耗标准有30项,超标准耗能加价办法暂时在这些领域实施。山东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德宽表示,省有关方面正在加快制订节能标准,今年要完成100项节能标准的制订,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山东省节能标准体系。
对超标耗能实行加价管理的同时,山东对节能减排成绩优秀的企业给予重奖。山东设立了省级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今年可使用的节能节水资金达2亿元。从今年开始,山东又设立节能奖,对节能突出贡献单位、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重大节能成果获奖者将各奖励100万元。
山东是能耗和排放大省,“重能型”经济结构向“轻能型”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度大,其中化工、建材、冶金等三大行业总能耗占全部工业的44%左右。山东由曾经的煤炭调出省逆转为调入省,每年净调入量超过1亿吨标准煤。但去年山东万元GDP能耗已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削减2.1%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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