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15日电(记者鲍丹)6月15日下午5时,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行动。整治的对象包括全省区域内非法用工的用人单位,其中重点整治非法雇用童工及无证照生产砖、瓦类产品的用人单位。
会议通报了山西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农民工的最新战果:6月14日晚至15日下午,运城、晋城、临汾3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125余人次,突击检查砖厂、小煤矿、小铁矿1768处,登记外来务工人员23324人。至此,今年5月以来,运城、晋城、临汾3市公安机关共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31名。依法查处案件20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16人,其它治安处罚6人。
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各市县要立即组织公安、劳动、工会等部门成立排查组,对全省用工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所有农民工必须见到本人,做好记录,询问的内容必须包括:是否违背本人意愿被拐骗来,是否不满16周岁,是否被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是否被强迫超时超强度劳动,是否被企业主及其打手殴打伤害等虐待。凡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的农民工,当地政府必须在7至10天之内实施解救。对被解救的农民工,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妥善安置;受伤的要妥善治疗;拖欠工资的要责令企业主立即足额支付,必要时冻结其资产,待其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后方可解冻。同时,要迅速与被拐农民工的家属、亲人及原籍地政府联系,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确保他们安全返乡。
山西省“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省委常委杜玉林说,一定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即日起10天后,若仍有市县被发现有被拐骗农民工未获解救的,省委将按失职渎职处理有关市、县领导。
据悉,山西洪洞县与10名返乡民工取得联系,工资赔偿额度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增至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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