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
6月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中国环境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作用、新农村建设与体制改革,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可操作的运行模式,以及如何在发展企业的同时改善农村的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
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乡乡点火,村村冒烟”,到上个世纪90年代“又快又好”,企业在自身粗放型的发展过程中,为农村求富脱贫做出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就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也使农村环境受到了污染,特别是上几年随着城市环保执法力度加大,一些原来在城市的污染企业纷纷迁到农村,给农村环境带来了更多的污染,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如何在新农村的建设中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何在发展企业的同时改善农村环境,成为摆在公众面前的难题。
民营企业山西振兴集团作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代表作了经验发言。该集团是以煤、电、铝为联产项目、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已形成原煤生产120万吨,发电装机容量120MW,电解铝产能12万吨的生产规模。
该集团所在地干涧村是一个700余户,3400多人的大村,人均耕地不足半亩,过去曾经是一个经济、文化、教育落后的贫困村。为彻底改变干涧村的落后面貌,振兴集团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用于当地文明村镇建设,扶助村民脱贫致富,200多万元用于发展干涧村的农业、水利、购置农机、改造滩涧、治理荒沟、修田垦地。
过去在老的发展模式下,振兴集团也曾走粗放型的发展之路,由于当初选址缺乏科学发展规划,也曾给周边村民带来不良的环境影响,在受到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批评后,通过地方政府的帮助,该企业痛定思痛,决定投入2000多万元为周边村民建设居民新居。
专家认为,如果企业都能像振兴集团一样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开展村庄环境污染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水质,防止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止土壤污染,参与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尊重民意,关怀民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帮助地方政府化解公共环境危机,新农村将会得到更好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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