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宁军)截至2006年底,全省法院仍有11952件执行积案,去年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又产生了2000多件新的积案。这是记者从昨日的“陕西省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上,我省纪委、高院、检察院、监察厅、发改委、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审计厅、工商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经过协商,联手建立国家威慑联动机制,通过限制或者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出境、变更企业、注册新公司、项目投标、日常高消费或采取公开曝光、悬赏执行等制裁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通知》规定,在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职工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等涉及个人生存、生活和教育必需费用;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和人身损害赔偿等赔偿款补偿金及超过法定期限,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缴纳罚款、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处罚决定等8类案件,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依照程序决定是否启动国家威慑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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