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郁潇亮
昨天上午,全市各区县交警展开针对恶意鸣号的专项整治,并对违法鸣号者开出首张罚单。在经过为期半个月的宣传教育之后,本市道路随意鸣号现象已大大减少。
昨天早高峰时段,记者在人民大道、黄陂北路路口等候了一个多小时,仅发现一名因鸣号受抄告的司机。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本市道路违法鸣号的特点是,路段鸣号比路口多一些,非机动车鸣号比机动车鸣号严重,这些都将在今后的禁鸣工作中逐步得到整治。
“非机”喇叭声“震耳欲聋”
昨天上午8时30分,记者在西藏北路、海宁路路口看到,尽管交通流量非常大,但经验丰富的执勤交警还是拦下了几辆违法鸣号的非机动车。其中,车号为105059的车主过路口时随意鸣号,被闸北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登海一把抓住。原来,该车主在车上违法装上了汽笛式喇叭,一按下去噪音就非常大,几乎可以用“震耳欲聋”来形容。
“他的汽笛喇叭三个路口以外都能听到。经检查,这辆车排气管和喇叭全都改装过,声音特别响。”王登海表示,这样的喇叭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噪音”。结果这名恶意鸣号的非机动车车主被罚20元,成为记者目睹的首张罚单。
而车号为102915的车主被拦下后,不但假装不知道非机动车禁鸣这回事,还耍起了无赖:“什么鸣号不鸣号,我怎么不知道呢?报纸上宣传过口
啦?你要准备怎么处理我?”交警表示,按照交通法第89条规定,应处罚20元。孰料这名车主还强词夺理:“我是初犯,不应该罚20元,何况大白天我这喇叭声还算很轻的,根本没什么大影响嘛!”周围群众纷纷指责这名车主,他只好乖乖地接受了处罚。
司机:鸣号“出于习惯动作”
9时许,记者来到人民大道、黄陂北路路口,这时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鸣号而被交警拦下。司机马上表示,知道刚才鸣号是不当行为,但“出于习惯动作”,一时难以纠正。最后,这名司机被课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在现场执法的黄浦交警支队长温玉明告诉记者,恶意鸣号最高可被处200元罚款、记3分,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交警也会根据道路情况灵活处理,“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目的是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风气。”
交警:“禁鸣令”将持之以恒
上午8点半到10点半的两个小时内,长宁交警就在中山西路、虹桥路路口查获了2起机动车违法鸣号,而非机动车违法鸣号有近10起。一些过往市民在看到恶意鸣号的司机被处罚后,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担心,因为处罚鸣号在实际执法中可能存在一些难度,担心会“不了了之”。
对此,长宁交警支队支队长王跃和表示,接下去,交警部门将把“禁鸣”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恶意鸣号是一个顽症,交警还是要落实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志康在现场针对市民的疑问表示:“禁鸣是一个长期性的措施,从交警部门来说,要保持这样一个执法的力度;另外禁鸣措施的深入不仅仅需要交警部门,还需要整个社会营造文明的氛围,使每一个驾驶员对违法鸣号造成的影响有深刻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