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银行存款被人用假身份证挂失存折后冒领,为此,储户将银行告上法庭。昨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返还储户本金及利息。
2004年11月25日,罗女士在贵阳延安路某银行存23800元的一年期的定期储蓄。
对此,银行认为,是罗女士将身份证、存折账号等信息泄露,才会被人用假冒的身份证取走,因此,责任在于罗女士。再说银行也没有能力鉴别身份证的真伪,因此,银行没有责任。
云岩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挂失时的笔迹与罗女士的笔迹不同,真假身份证照片也不相同,银行没有对挂失人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责任在于银行。遂一审判决银行返还罗女士本金及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