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2007-06-17 作者:孟永辉 张磊
山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最近山西成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山西洪洞县更是千夫所指之地,上至县政府领导干部,下至砖厂窑主,一干人等胆颤心惊,补救措施更是一个比一个来得快:地方政府向被拐骗的民工道歉,砖厂窑主要将他们及时送返,山西省迅速开展“打击黑窑主,解救拐骗民工”专项行动,数百名被拐骗的民工被解救……
态度之积极、动作之迅速、成效之显著令人不得不佩服!
可是,我们不禁要问:此事在引起舆论关注之前,山西地方相关部门干什么去了?为什么在长达两年时间里一丝一毫都没有觉察?笔者认为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媒体报道所揭露的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当河南籍受害人家属到山西省公安部门报案时,却被告知:你先到河南报案吧;当受害人家属想要解救其他被拐骗的民工时,当地警员竟然说:“不是你家的人你不要管……”;可是,在此事件引起全国关注之后,山西当地领导干部只是说:“是我们平日工作做得不细,是我们失察。”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15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公安厅承认“黑砖窑”问题在山西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并解释说:“公安部门一直采取措施打击整顿,但是也存在死角,也有沉渣泛起的‘反弹’现象”。
笔者想问这位山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黑砖窑”数量如此之多,遍及范围如此之广,还只是山西相关部门打击整顿之后留下的“死角”和凡起的“沉渣”吗?那你说说在你们打击之前又是什么样子哩?死角如此之多只能说明打击不力;“沉渣”如此泛起只能说明防范措施不到位……
笔者还要问:为什么只有在媒体曝光,党和国家领导人做出批示之后,这些问题才能得到进一步解决?如果没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地方行政部门就不能依法行政、执法部门就不能执法必严了吗?
三西“黑砖窑”事件,是地方行政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恶果。它对上导致政府自掏腰包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下导致300多名农民工失去人身自由,有的甚至终身致残或精神失常;对内造成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对外造成十分恶劣的国际影响……所以,把“行政不作为”是一种社会公害一点也不为过。
早在两年前,甘肃省兰州市便把“不会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列为干部治痛的重点,并对100多名“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恶果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有的调离了岗位,有的免去了职务,还有的开除了工职。山西省也不防学习借鉴甘肃省兰州市的作法,对黑砖窑事件中“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干部来他一个革职查办!看以后哪一位还敢对在自己眼皮底下生产带血砖头的“黑砖窑”还充而不闻,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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