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违法建筑抢建“零增量”
市领导就下一阶段查违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本报讯(记者冯杰)6月1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主持召开市查违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透露,我市今年上半年基本实现于去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市第二次土地管理暨查违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2007年应实现违法建筑抢建‘零增量’”的查违工作目标。
今年上半年,我市查违工作成效显著。截至5月31日,全市共清拆各类违建2455栋、72万平方米:其中龙岗区拆除永久违建1340栋、面积24.1万平方米,拆除临时违建56处、面积2.2万平方米;宝安区拆除永久违建834栋、面积23万平方米,拆除临时违建13处、面积6.85万平方米;南山区拆除永久违建12栋、面积8000平方米,拆除临时违建200处,面积15万平方米。
上半年,市各级查违部门共接到违法建筑抢建投诉1201宗,查证属实的844宗,拆除844宗;各级查违部门巡查发现违法抢建578宗,清拆578宗。上半年,我市继续采用卫星遥感监测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违法建筑抢建情况,卫星遥感共发现图斑变化7处,查证属实3宗,清拆3宗。基本实现上半年违建“零增量”目标。
全市上半年“两规”处理进展顺利。其中,宝安区按“两规”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总量为127006栋,截至目前,该区进入处理程序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近9万栋,已核发《房地产证》20946本;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申报总量为30998栋,进入处理程序的有17187栋,核发《房地产证》338本。龙岗区累计受理申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49527宗,目前已处理42297宗,已颁发《房地产证》15349本(私房发证14321本,生产经营性建筑发证1028本)。
在去年6月份我市第一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正式发布的《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是我市建市以来首个规范原村民住宅建设行为的文件。自该办法实施以来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收到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申请9929份,已审批5246份。其中,宝安区申报8542份,审批通过4506份;龙岗区申报1313份,审批通过724份;南山区申报73份,审批通过15份;罗湖区申报1份,审批通过1份;福田区、盐田区的申报量均为零份。
今年上半年,我市还继续加大对“典型”违法建筑的处理力度。其中,布吉“教育新村”违法建筑非法销售案件的涉案关键人员之一李锦良已被抓获。
上半年,我市对1999年3月5日至2004年10月28日时间段内形成的违法建筑处理政策研究工作也进展顺利。目前,市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已起草完毕《关于处理1999年3月5日后私房类、工业类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处理综合类(含商业类)及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
吕锐锋充分肯定了我市上半年查违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增强查违责任制的刚性,近期要公示各街道违建增量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形成定期公示制度;二是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建拆除大行动,坚决保护生态控制线;三是严格开展原村民非商品房住宅报建审批,积极推行统建策略;四是促进全市“两规”处理工作平衡发展,特区内各区要加快步伐,积极推进,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有实质性突破;五是抓紧出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有关政策;六是坚决突破查违工作的重点难点,近期要重点查处龙岗区布吉“教育新村”、宝安区龙华街道“梅花山庄”等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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