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来,飞车抢劫实在是危获不小呀,不仅是夺人钱财,而且是害人性命,那么到底怎么样来打击飞车抢劫,碰到飞车抢劫,警察可以当场击毙犯罪分子吗?那么大家也知道呢,广东是飞车抢劫的一个高发区,所以呢,广东佛山市警方呢,也是积累了很多这方面的经验,我们现在就来连线广东佛山市打击两抢专业队的副中队长陈建新。
2004年前,广东省佛山市街面两抢犯罪一度猖獗,曾经一天内发案50多起, 2004年1月,佛山市公安局打击两抢专业队成立,这种令百姓恐慌的局面开始发生转变。
佛山打击飞车抢夺专业队现有100多名干警,每天晚上都巡逻在市里的大街小巷,针对飞车抢夺案发现难、跟踪难、抓捕难、取证难等特点,一开始,便装上路,主动寻找、跟踪可疑车辆和可疑人员,在时机、警力等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人赃并获。他们苦练基本功,每个人都身怀绝技。他们中有擅长在疾速行驶中用自己的后轮别倒嫌疑车辆的前轮,百姓称为黑猫警长陈建新;身手矫捷,绰号飞毛腿的黄金华;作战勇猛无比,绰号战神的林伟光;还有车神何国华、电脑李信耀,神枪手谢建明等人。这支专业队现在已成为让“飞车党”闻风丧胆的一支尖刀警队。
2006年12月在中央电视台《平安中国》晚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给“两抢”专业队颁发了集体一等功奖状。
主持人:陈队长,你好。
陈队长:你好。
主持人:我是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的主持人,劳春燕,我们现在正在节目录制的现场,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着,怎么样来制止飞车抢劫这种非常令人头痛的犯罪方式,然后大家就是到你们,你们应该在这方面是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我知道你们有一支,据说是全国最专业的打击两抢的的队伍,对吧?
陈队长:这是同行,或者是人民群众给的,对我们的一种信任吧,
主持人:你们碰到这种飞车抢劫案子的时候,有没有开过枪?
陈队长:开过。而且到现在为止,开枪击毙过第一名案犯。一共到现在为止,是击伤过20名案犯。
主持人:20名,打伤20人,打死一名。
陈队长:上个星期还击伤了两个案犯,对对对。
主持人: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开枪?什么时候可以把他击毙。这个分寸怎么来把握?
陈队长:这个东西要体现一个,我们在路的路面这个同志的业务水平达到什么程度?你感觉到什么时候应该开枪的时候,你自己把握这个度非常重要,这个度非常重要,我就举一个例子,好不好?举一个例子,我们去年的八月份,这个事是击毙案犯的现场,我们正准备上去抓捕把的时候,案犯的手上的那把刀,一直放在手上,对我们当时抓捕的那个同志,那个凶手就刺过来,这个时候要是我们不开枪,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连我们犯罪抓捕的这个同志,都会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所以我们那时候,我们的同志及时地开枪,向他下腹那个位置开枪,击中他,击中他之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呢?第一时间通知110,第一时间通知医院过来检查,对这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及时的救治。因为当时我们抓捕他的时候,我们也不是想打伤他,我们只是想制止他,这个还是非常明确的。
主持人:陈队长,最近也有一些城市呀贴出了这样的标语,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您是什么看法?
陈队长:你当场要贴一个,那个横幅出来时候,说当场击毙,其实这个应该说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
主持人:那您当时在现场不也开过枪吗?
陈队长:我曾经开过枪,我曾经击毙两名案犯。
主持人:对,那您为什么觉得当场击毙这样的做法不妥?
陈队长:因为你说当场击毙的话他要是当时你去抓捕看,在现场没有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没有威胁到人民警察的安全,你当场击毙他,你应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主持人:陈队长,今天在我们节目录制的现场呢,也有很多专家、学者,看看他们有些问题想要跟您沟通交流,好吗?
00:19:25:23
舒可心:陈队长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如果您看到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是理解成有可能会击毙呢?还是会理解成只要你飞车抢劫,我就会当场击毙你呢?怎么理解这四个字呢?
陈队长:有可能会击毙,但不会现场击毙
舒可心: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您的意思就是说,可以用这样的标语,因为飞车抢劫,我当场击毙,仅仅是告诉你有可能,当场会被击毙,所以这样的标语口号是可以用的,是吗?
陈队长:不能不能,这种口号,我觉得比较片面。
舒可心:谢谢您。
陈队长:那会给群众造成一种误解。
舒可心:给群众造成一种什么误解。
陈队长:我觉得造成的误解就是,只要是飞车抢夺,我们公安机关就可以开枪击毙它,因为我们开枪有很多的因素,约束我们呢。对不对?
舒可心:对,这恰恰说明我们开枪,警察开枪有很多要必须依法来开枪,依法使用武力。
陈队长:对对对,必须要依法。
舒可心:谢谢您。
00:20:34:12
叶闪:队长,我问一个问题。
陈队长:好的。
叶闪:您在面对这个飞车抢劫的歹徒开枪的时候,你依据的是警察的枪支警械使用条例呢?还是某个地方政府,这个贴出的广告?
陈队长: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武器使用管理条例。
叶闪:也就是说,不管当地政府,做了什么样的宣传,比方说这种标语是语言不详的,但是您是会严格地按照这个具体的条例来执行,对吗?
陈队长:对,没错。
叶闪:好的,谢谢。
00:21:10:00
顾骏:我问您一个问题,您开过枪,您在开枪的时候,是不是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说我只击伤犯罪嫌疑人,而绝对不会。
主持人:打死他。
顾骏:打死他。
陈队长:这种把握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由于在运动之中,很难保证说是击伤你或是击毙你,不能保证。
江晓阳:陈队长,我问一下,开枪前,你们作为警察,在开枪前,要不要做一个判断。
陈队长:这个是绝对要的。
江晓阳:为什么要做判断呢?
陈队长:判断之后,在一刹那之间段时间有一个想法,你是应该开枪,还是不应该开枪?他的犯罪是升级了,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安全,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地威胁到我们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这就要应该开枪。
江晓阳:就是你和你的干警有没有这种能力做出这种判断。
陈队长:绝对有这种能力。
江晓阳:有这种能力。
江晓阳:如果一个没有能力的人,作出这种判断的人,能不能加入你们的警队?
陈队长:那起码要在我们专业队要受训一段时间,我们通过观察之后,通过了解之后,他的业务水平,到底到底去了哪种地步?我们才可佩枪给他。
江晓阳:不是,就说基本的判断,就说假说一个人,他的概念就说,只要碰见这个抢劫,掏枪就击毙,或者说在掏枪,开枪前,他要做判断,他必须要做判断,而且他有能力做判断,就是这种人才能够加入你的警队。
陈队长:对。可能给你的时间可能就是零点几秒。
主持人:那是专业素质。
陈队长:对。
叶闪:我最后补充一个问题,假定就说你们局里面给贴出这种标语,就说飞车抢劫,就地击毙,你说你和队员们,真的会看到这个飞车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就一枪击毙他吗?
陈队长:不会。我们会严格地按照我们人民警察法,赋予我们的法律,这个责任,也有这个权利,严格执行。
00:24:32:00
舒可心:我想问一个问题,你可能非常难回答,但是我还想让你跳出这个圈子来?假设您是一个警察。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啊。
舒可心:假设您是一个警察,当您看到您单位贴出来,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您是会向您的领导提出来,这条标语是违法的,我们不可以这样执行,还是会执行这个标语这个内容,还是说不去管。
陈队长:不可能,因为做出任何一件事,都要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个非造成的一定社会影响。
舒可心:我想说一句,有您这样的警官,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我对安全觉得非常有保障。谢谢您。
主持人:陈队长,您知道吗?刚刚我们嘉宾争论的特别激烈,但是跟您一对话,他们之间仿佛就达成共识了,所以场上就变得很平静了,的确标语是标语,标语是一种震慑,但是我们要相信我们的人民警察,一定要依法行事。
陈队长:对,出发点是好的,而且呢,我觉得人民群众对这个社会治安,他认可这个标语,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觉得打击飞车抢夺犯罪,打击任何一种犯罪,方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对。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您今天和我们连线。
陈队长:谢谢,谢谢,谢谢那么多在座的专家。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再见。
陈队长:你们鼓掌是为了和解吗?
舒可心:只是觉得这个人说得非常对,我们不能靠违法的所谓标语,所谓的恐吓,恫吓来制止这个犯罪,因为这是无能的表现,恰恰这位警长说得非常对,我们是要靠能力,靠多种多样的方法,来制止犯罪。
主持人:今天我们能够坐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是一种进步,即使是一个罪犯,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他也有权要求法律对他进行公正的审判,他也是一个人,也是一条命,我觉得我们能够意识到这一点,那就是一种进步了,当然了,面对飞车抢劫的这样的嚣张的犯罪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在合法的前提下,发展有枪响,但绝对不是一声两声枪响所能够解决问题的,警方还是需要多管齐下,从多方面考虑,着手来遏制这样的犯罪行为。好了,周末大家问,看法361。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今天来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讨论,也感谢电视机前观众朋友们的收看,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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