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 (记者李杰王仕伟)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国家给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然而记者昨日从汉中有关方面获悉,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一干部日前因涉嫌贪污失业保险基金达140余万元被刑拘。
据悉,今年26岁的张志鹏2003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失业保险科担任出纳员。2004年该张采取转账的办法两次私自将单位的30余万元的失业保险金转至勉县后提走,但此事竟无人发觉。因风平浪静,张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多次直接填写现金支票,又趁机盖上单位的印章到银行提取现金供自己挥霍,至今年3月案发,该张共涉嫌贪污失业保险基金140余万元。
今年3月初,汉中市纪委在核查失业保险基金时,意外发现失业保险基金短缺,遂展开调查,惊慌失措的张志鹏竟携带护照及学历证书和驾驶证逃往深圳,汉中市有关部门迅速对张展开追捕,后在其父母的苦劝下,张回汉中投案自首。
该案发生后,经过司法机关不懈的努力已追回80余万元,其余的已被张挥霍了。了解张志鹏的人都说,这三年来他出手很大方,没想到性格内向的他竟干出这种“大事”。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