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8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张昌龙 特约记者黄培岳)本月20日是《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施行10周年。海口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自1999年成立以来,在“查纠”和“维权”这两个对立的工作中以真情换统一,被广大民警和群众称之为“警中警”、警营“啄木鸟”、群众“贴心人”。
查处霸王车处理违规民警
他们是管警察的警察
头戴钢盔的警务督察民警最初出现在椰城街头的时候,有人议论,“督察?还不是欺软怕硬,只查兵不查官,只查穿衣戴帽,不查滥用职权?”面对群众的疑虑,警务督察们没有气馁,而是靠实际行动消除误解,树立督察民警的良好形象。
2006年10月9日,群众反映龙华路执勤交巡警违规开具处罚凭证。督察队经查发现交巡警在执法中存在执法主体和程序不合法、认定事实错误等问题后,向该部门发出《督察决定书》,撤销其行政强制措施。2006年11月7日,一派出所民警在处置绑架警情过程中涉嫌执法不作为,督察队同步介入调查,要求刑侦部门对案件予以受理,同时对该民警失职责任进行倒查。
针对有些民警驾驶无牌无证车上路,滥用警用标志等干扰群众生活、损害公安形象的行为,督察民警们毫不手软,他们采取上路设卡、突击检查以及暗访等方式展开清查工作,仅去年,就查扣违规车辆数十台,警察开“霸王车”的现象一下子销声匿迹。同时,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警务督察处专门开通了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投诉,从严监督民警执法,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投诉热线传递给老百姓的是一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
以钢铁的纪律和规范的操作推动了和谐海口、和谐警队的建设,赢得民警和群众的喝彩和信任。警务督察队2004年获海口市公安局集体嘉奖,2005年度荣立集体三等功,2007年6月被评为全国公安督察系统先进集体。
查明11起“袭警”事件
他们是警察的“保健医生”
在许多人眼里,作为执法者的警察无疑属于强势群体,可是执法过程中民警自身的安全经常受到侵害。当民警受到不法分子的围攻、陷害和诬告的时候,当不懂法的群众对正当执法的民警无理取闹的时候,警务督察常常挺身而出,为民警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甚至洗清冤屈。
2006年2月7日,有两名群众向督察队投诉称,一派出所民警在审讯中殴打其儿子黄某和陈某。经核查整个审讯过程中派出所民警没有殴打疑犯,警务督察队下发通知书为民警正名。2006年12月25日,一男子到美兰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出港旅游手续,对办证民警梁某的办证程序不满,便动手打梁某,影响了该中心的正常办公秩序,警务督察介入经核实,最后该男子被予以行政拘留。
据通报,2005年以来,海口市共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件11起,遭受侵害的民警达到12人,其中暴力袭警、抗拒执法5起,恶意投诉诬告3起,民警受轻伤1人,轻微伤2人。警务督察队通过建立维权机构,健全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参与了案件处置,共打击处理并予以行政拘留8人、治安罚款1人,治安警告2人,有力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营造了一个有利于民警开展工作的外部和内部环境,受到了民警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