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流程
房款一次性付清给申购人 以申购人名义前去购房
交易双方通过公证 以申购人向购房者借款的形式,将房子的产权抵押在购房者那儿
5年后,双方再进行过户
调查导入
近日,家住成都建设路附近的李海军,看中了正在火热销售的成都市首批限价房。
按照《成都市限价商品房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购买限价商品房,必须要由成都市房委办对购房者进行资格认定,且要求自住5年后房屋才能上市交易。那么,在政府已将交易渠道切断的情况下,如何能实现这个转让?如此私下操作,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叫卖
资格转让 最高开价五万元
“在成都漂了六七年了,就想早点买到合适的房子。”6月15日,30岁的李海军向记者透露他“迫切买房”的心声。李海军家在南充,七年前从电子科大毕业后,进入成都一家证券公司工作。事业稳定后,李海军思量着在成都买房。上月初,位于建设路附近的几个商品房先后开盘,均价在4800元/平米左右,估算下来月供要2000多元。这个价格让月收入不到4000元的李海军打了退堂鼓。
不久,一个名为“东郊·红枫岭”的楼盘在建设南路拔地而起。作为成都市今年5月推出的首批限价商品房,“红枫岭”以均价3800元/平米的价格,刚一开盘就备受成都市民的关注,也牢牢抓住了李海军的目光。
但李海军随即发现,自己依旧“无缘”此楼盘。因为按政策规定要想购买,必须是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户口的住房困难户(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购买者还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这让既没成都正住户口,又是单身汉的李海军感到无望。
李海军是在“红枫岭”的业主论坛上,发现有不少人发帖子欲转让“红枫岭”购买资格的,转让费最低开价1万元,最高的竟要5万元。抱着试试的态度,李海军联系到了一位自称叫“老胡”的男子。老胡称自己拥有“红枫岭”一号地电梯公寓的购买权,因为自己资金不够,所以想将购买权转让出来。老胡向李海军开价2万元。
记者随后在百度里搜索“红枫岭”、“转让”等词,出现许多人在网上发布的有关转让“红枫岭”限价房购买资格的信息。1万元—5万元的价格,包括了该楼盘的各种户型。此外,也有不少人发布了求购购买资格的信息。
手段
出钱买房 产权五年后过户
6月15日下午,记者与另一名打算出让购买权的陈先生取得联系,从他这儿了解到了这批转让者们通用的转让手法。陈先生称,他已经到“红枫岭”选中了一套多层的户型,建筑面积84.85平米,单价4260元/平米。但他经过和家人商量,觉得该地段距他羊西线的工作地点太远,于是为了“不浪费资源”,他决定借此机会投资。由于多层位置好,公摊小,他开出了3万元的转让费。
当记者告知陈先生,自己本身并不符合申购限价房的条件时。陈先生表示:“没问题,只要按我说的方式操作,你就能拿到房子。”随即,陈先生给出了他仔细研究出来的“方案”:首先购房者将36万多元的房款一次性付清给他—→以他的名义前去购房—→然后双方通过公证—→以他向购房者借款的形式,将房子的产权抵押在购房者那儿—→5年后,到可以上市交易的期限后,双方再进行过户。之所以不接受按揭付款的方式,陈先生认为按揭购房办理过户手续比较麻烦。“如果这边的手续一直办不完,我5年后再买限价房,就要受限制。”
矛盾
占坑不买想买的人干着急
6月6日,开盘仅一个多月的“红枫岭”,1059套限价房就全部售磬。但直到16日下午,在“红枫岭”的销售现场,依旧有许多刚刚取得限价房购买资格的市民赶到此处咨询。
销售人员称,从5月12日第一批选房开始至今,已经有一半以上的购房者来正式办理了购房手续。但由于项目建设的进度问题,多层住宅楼的预售证未能与电梯公寓的预售证同时取得,因此挑选了多层住宅楼房源的购房者目前还不能签购房合同,只是与开发商之间签下了房源保留的订单。
就是因为还有部分“占了坑”的人未去正式购买,许多还没买到限价房的市民都希望有人能主动放弃购房资格。在销售中心的登记册上,已有两百多个市民做了登记,一旦有人退房,销售中心就会依顺序通知。
“红枫岭”的开发商中房集团策划营销部有关人士明确表示,销售中心在销售阶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让和更名。“任何人想私下转让,是不允许的。但他们约定5年后转让,开发商就无法干涉了。”
风险
一房二卖买主权益难保障
就在“红枫岭”销售告一段落时,第二个开盘的限价房项目“北回归线”目前正在选房和签订合同中,取得“准购证”的申购者可以随到随选。当天下午,记者在位于驷马桥与青龙场立交桥之间的“北回归线”销售中心看到,2292套房源,已接近有三分之一被销售出去。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晓说,对于出现限价房私下交易的现象,她表示担忧。在她看来,转让双方虽然在公证处公证了借款协议,约定了将来转让的行为有效,但买主的权益得不到任何的保障。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变更必须是以在房管局登记为准。买主购买的房子,一旦没有取得所有权,原业主将房子进行抵押或再次转让时,买主根本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买主很难防范对方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
对此,成都市房委办工作人员也表示,认购限价房必须要凭成都市房委办审核后发出的《认购通知单》,一户一表,上面严格记录了购房者姓名、住址、产权情况。还未到上市交易期就私下转让,无法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一旦出现购房纠纷,未取得产权的一方利益会严重受损。
监管 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年1月份,《成都市限价商品房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出台,明确了销售对象、申购条件、程序等。在限价房第二批次申购时,为了让更多成都市民能享受到实际优惠,又将准入条件放宽。
“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就是为了始终保证限价房的意义。”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推出限价商品房,首先是满足本地中低收入居民自住的合理住房需求;其次,通过推出一批限价商品房,从量上和价上起到平抑商品房价格的作用。
之前,有房地产研究专家认为,为防止限价房与其他商品房混同起来,有必要采取措施以抑制某些非理性“消费冲动”。比如,对于限价房可以规定,购买者只能享有有限产权,而不得在商品流通市场上进行转让或抵押,如果需要退出,只能由政府部门按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进行“回购”,用于解决其他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实现此类房屋的循环使用而不“变性”。
“限价商品房要求自住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此举就是为了强调限价商品房是为满足居民自住需求,而不是用于做投资。”据房管局该人士介绍,为防止限价房“变性”,按照规定,限价房不但5年内不能出售,甚至不能出租,必须是自己居住。但在上千人居住的限价房小区内,又如何能防止居住者换作他人?“确实很难监管。限价房在全国范围内都还是新鲜事物,其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还需进一步探讨,相关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记者手记
通过本报记者调查,我们得到这样一个事实:限价房购买资格在购房者之间出现私下交易。我们为这种黑色交易而忧虑,它不仅背离政府实施限价房惠民初衷,甚至会伤害整个限价房惠民体系,且交易无从阳光,利益无从保障。
本次调查所显示,《成都市限价商品房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对限价房销售严格监管,却无法杜绝发生在购房者之间的黑色交易。这好比开车冲红灯违反《道法》,但《道法》不能杜绝没有人不去冲红灯。其风险结果与法律制定与执行者无关,更与道路修建者无关。我们洞察到如此风险,以媒体责任心指出风险所在,并向正在进行或期望交易的购房者发出危险警示。
早报记者孙琪摄影华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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