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记者昨天从物价部门获悉,5家在售楼盘未经核价就进行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促进房价新规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近期,市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对辖区内8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中发现,5家在售楼盘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仍以建筑用途性质模糊、高档房的界定不清、是不是在管理范围内等理由为借口,迟迟未向物价部门报价,物价检查人员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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