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致4人死亡、5人受伤、4车损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研有期徒刑4年。
据法院介绍,张研于2005年11月11日22时许,酒后驾驶机动车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北二环路鼓楼桥时,因驾驶措施不当,致使车辆撞击路中隔离墩后进入逆向车道,与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3辆机动车碰撞,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相撞的4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
在庭审中,被告人张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没有辩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研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鉴于被告人张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得到对方的谅解,故对被告人张研从轻处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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