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1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20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争取两年内基本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开发的社区服务岗位将优先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有关部门将及时为灵活就业人员中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兑现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提出,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提高就业困难人员自身素质,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条件,安排参加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经培训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等政策扶持。开发社区服务岗位,优先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有关部门将及时为灵活就业人员中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兑现社会保险补贴。
对通过上述途径仍然无法就业再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由政府适当开发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其岗位补贴由同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比例承担,其中财政承担部分不少于50%,同时承担其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补贴。因个人或家庭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就业再就业的,如其家庭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可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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