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六月二十一日电(记者梁波) 记者今日通过山西省总工会获悉,从今年七月一日起,中国第一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将在山西省正式实施。
该条例从就业、劳动合同到工作时间等方面对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进行了法律规定,今后在山西省就业的数百万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将有法可依。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此间表示,如何把农民工权益维护纳入一个法制的轨道,创造一个法律环境,仅靠行政工作还不足以解决问题。针对当前农民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要做法律规范,农民工根据我们国家性质必须享受的权利,也必须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
他还表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首先要将该条例宣传到广大农民群众中,把这部法变成广大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手中的一个锐利武器,其次是应该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在农民工中组建工会的力度,哪里有农民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第三是在贯彻法的时候,应该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就是整顿劳务市场,完善劳务用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纳入当地的预算,使每一个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一个国家公民应有的尊严,能够体面劳动,获得合理报酬。
今年,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将集中在解决好用工秩序、社会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方面,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将对解决这些问题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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