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1日讯(记者刘守波)近日,海口鸿禾公寓房产纠纷又爆新内幕。由于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发生经济纠纷,致使该公寓竣工两年未进行综合验收,至今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手续,200业主苦苦期盼的房产证一时石沉大海。
记者发现,在鸿禾公寓240套住房中,除去法院查封的20套,其余已销售的220套全部没有办理房产证。
6月19日,鸿禾公寓项目开发商海南天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证实,鸿禾公寓竣工两年没有进行工程综合验收。该负责人解释,鸿禾公寓之所以没有进行综合验收,是由于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海南公司之间发生纠纷,施工单位从质监站拿走了综合验收资料,致使该公寓至今未搞验收。
6月20日,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证实,鸿禾公寓项目施工方需要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一册四本,是综合验收的关键资料。2004年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曾提交给质监站,质监站提出整改意见后,由施工单位拿回,至今未交,由于资料不全,工程综合验收只好作罢。
2006年初,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鸿禾公寓业主是在项目综合验收之前即办理了入住手续,故判定施工方无义务再进行竣工验收,从而判令发展商败诉。
发展商海南天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服,于2006年6月上诉至海口市中院,目前此案正在该院审理中。
对于双方争议的焦点,竣工材料是否应该上缴质监站问题,2005年9月7日,琼山区法院下达给海南天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份《通知书》中给予驳回。
《通知书》说:“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海南公司与被告海南天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中,你公司向本院提出反诉,要求法院责令原告立即准备鸿禾花园工程竣工材料,配合质监站的竣工验收。经审查你公司的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反诉理由不成立,不与本诉合并审理。”
鸿禾公寓房产纠纷,无论发展商与施工单位孰是孰非,220余户业主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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