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球征集2010年亚运歌曲,亚组委官员表示亚运会歌无缘粤语只用英文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通讯员亚组宣)“第一届广州2010亚运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昨日正式启动,广州亚组委开始向海内外公开征集亚运歌曲。
亚运歌曲不限语言
根据征集方案,应征的作品需体现顽强拼搏、勇于竞争的体育运动精神,同时要展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岭南独特的人文精神,体现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同时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但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根据亚组委的要求,此次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也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对于之前有专家提出在会歌中融入粤语的问题,亚组委副秘书长古石阳表示,为了方便会歌在世界范围内的传唱和推广,亚奥理事会规定亚运会的会歌必须使用英文,因此广州亚运会的会歌也须使用英文。他同时表示,除了会歌外,还有志愿者歌曲、颁奖歌曲、文化展示歌曲等各种亚运会歌曲,这些歌曲并未限制语言,因而也可使用中文。对于歌曲中糅进粤语的问题,古石阳表示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入围作品专家选定
根据征集方案,亚组委对应征作品的评选将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由亚组委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而亚组委也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应征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此前就亚运会歌曲征集举行的专家座谈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由于亚运歌曲是需要被传唱和推广的歌曲,因而群众的喜爱比专家的评审更重要,不少专家提出此次的歌曲征集以群众的意见为主。对此亚组委宣传部部长罗京军表示,专家与群众的意见各占多少决定权目前尚未确定,但挑先入围作品时将由专家来评审,以保证作品质量,入围之后的作品再评选时则以群众意见为主。
作品入围奖1万元
根据征集方案,亚组委将对本次征集活动入围作品每首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及证书1份。除此之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同时,应征者向亚组委提交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亚组委独家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亚组委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根据征集方案,应征作品须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邮戳为准),并在函件上注明“第一届广州2010亚运歌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字样。具体报名方式可上亚组委官方网站(www.gz2010ag.org)查询。
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4楼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宣传部
邮编:510623咨询电话:+86-20-38003926传真:+86-20-38003919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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