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某科技公司张姓董事长与姚姓女总经理发生婚外情,他的太太请征信业者一起到姚家破门抓奸成功;姚姓女子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三月,但张太太和征信业者也被判拘役30天。
据报道,在台湾如果抓奸成功通奸的两人都吃上通奸罪的官司,但这个案子张太太也吃上官司,关键在于她和征信业者是“破门而入”抓奸。法官认为两人“未经屋主同意”侵入他人住宅,构成“侵入他人住宅罪”。
张姓董事长的太太姓夏(60岁),第三者是45岁的姚姓女总经理。夏姓妇人察觉丈夫与姚姓女子眉来眼去,便暗中委托征信业者跟监,去年十月清晨到台北市文山区姚家抓奸。夏姓妇人为了要抓奸在床,和征信业者破门而入,果然发现丈夫全身赤裸与姚姓女子抱在一起,气得拍照存证并控告两人通奸。姚姓女子则反控她无故侵入私人住宅。
法官认为,台湾“法律”对如何抓奸有相当周延的规定,综合判断如何进行搜证程序,如果确有搜索必要,也可事先声请搜索票;如果情况急迫时也可“径行入内搜索”。夏姓妇人没有按照规定做,擅自侵入姚姓女子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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