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王方遒)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到2008年底,哈尔滨市将发展燃气公交车和出租车1万辆,替代燃料总消耗量占哈尔滨市交通燃油总消耗量的15%。
据了解,为保证能源安全,降低环境污染,我国实施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对相关课题给予资金等支持,并确定哈尔滨市为19个新型交通能源推广示范城市之一。
据介绍,通过该课题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替代燃料汽车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哈尔滨市汽车使用替代能源管理办法》,对全市使用替代能源汽车实行规范和统一管理,到2008年底使全市燃气公交车和出租车总量达到1万辆,替代燃料总消耗量占全市交通燃油总消耗量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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