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央行昨日出台通知,规定从12月1日起,调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具体调整办法是: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的日计数基准由“实际天数/365”调整为“实际天数/实际天数”,即应计利息天数按当期的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计算利息,付息区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理财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央行此举主要是为了打造中国的“利率曲线”,因为“利率曲线”是金融市场的基石,它能显示出不同期限内的市场利率水平,有利于股市、债市等金融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比如更准确地计算出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及债券的合理价格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国际金融市场来看,计算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周期天数一般采用“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实际天数/365”法、“30/360”法等三种标准,其中应计利息天数按债券持有期的实际天数计算、付息周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的“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的精确度最高。比如目前我国按年付息的债券都是按一年为365天计算,但是采用新的计算标准后,如果遇到闰年,那么一年将要按366天计算;如果债券是半年付一次息,那么付息周期天数既可能是182天,也可能是183天。
业内人士也表示,央行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不会影响到目前银行储蓄利息和凭证式国债利息的计算方法,二者仍会按照一年为360天或365天计算,储户或国债投资者如果提前支取存款或兑付国债,实际收益还会和以前一样。(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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