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高远昨天,贩卖、运输毒品的罪犯赵祯被市二中院依法执行死刑,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1月1日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后,上海地区的第一宗毒品死刑案件。该案的及时判决,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给禁毒教育上了生动的一课。
赵祯系四川籍农民,1997年9月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5年12月1日上午10时许,赵祯指使他人去邮局领取装有毒品的邮包,结果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从邮包内查获海洛因326.53克。公安人员在赵祯处又查获海洛因177.5克。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原判量刑过重及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为由,赵祯上诉要求从轻处罚。市高级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定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依法核准市高院裁定。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将罪犯赵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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