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22日宣布,央行已决定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最迟于2007年12月1日前实施。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2001年统一采用到期收益率计算债券收益后,一直使用的是“实际天数/365”的计算方法。
根据央行此次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调整为“实际天数/实际天数”。即应计利息天数按当期的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计算利息,付息区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据了解,调整后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适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托管、交易、结算、兑付等业务。
从国际金融市场来看,计算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周期天数一般采用“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实际天数/365”法、“30/360”法等三种标准,其中应计利息天数按债券持有期的实际天数计算、付息周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的“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的精确度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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