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董燕静母亲病重住院,王勇收下了大姐王君送来的3.2万元治疗费。出乎他意料的是:亲姐姐提出要他写收据,更令他意外的是:母亲病逝后,姐姐提出6个兄弟姐妹应平摊医疗费用,坚持要他退还她“剩余”的2.5万元!他拒绝写收条,也拒绝退钱,姐姐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姐姐王君称,从弟弟提供母亲治病的费用清单显示,母亲从发病到去世的医疗费共4万多元。按6个子女每人承担六分之一算,自己只需支付6600元左右,剩余的2.5万多元,自己当然要拿回来。而弟弟王勇说,母亲生病后全部费用加起来已超过22万元。姐姐只拿了3.2万,余下的钱都是他与其他兄弟姐妹分担的。姐姐不仅拒绝承担,还要求退钱,根本不合常理。
根据法律规定,赡养老人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不应强求一致、平均分担。子女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法院认为,老人自住院治疗至去世半年多时间内支出的费用已超出了姐姐王君交给弟弟王勇的3.2万元。因此,王君要求弟弟还钱的请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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