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因为好几起运动员受伤事故的发生,让体育保险再一次成为社会各界谈论的热点话题。
运动员受伤了,治病自然是要花钱的,而且治疗费用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同时,伤病给运动员今后发展和再就业带来的影响,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此外,由于体育运动的淘汰率很高,如果出不了成绩,大批专业运动员最终只能另寻出路。但在奉献自己青春的同时,适应社会的能力也受到了影响。如何对他(她)们丧失的这些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也常常为社会各界所关注。
于是,亚奥理事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席魏纪中认为,体育运动虽然不能算高危行业,但作为一种特殊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具有多种可能性。因此,运动员们比常人更需要保险保障。
不过,由于长期以来的举国体育体制,中国体育的各项风险基本上由政府承担。这不仅导致中国体育界目前还没有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机制,而且也使得对风险的重视,以及对体育保险的认知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
中体保险经纪公司的有关专家表示,要使体育保险今后不再仅仅是一种谈资,除国内保险业需要加快体育风险管理技术和体育保险产品的研发、供给之外,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体育界对风险的重视。在国际上,体育保险已成为体育运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运动员保障体系通常是通过购买高额商业保险来实现的,即便是普通的体育爱好者,也会有一定的保险保障要求。
1998年体操选手桑兰事件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随即要求运动队给运动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运动员在发生意外伤病之后的治疗和生活开始有了一定的保障。但由于重视程度的不同,常常会出现“制度是一回事、执行却是另一回事”的现象。
此外,由于1998年起开始推行的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覆盖面不够宽、资金筹措困难,加上运动员一旦退役就不再享有互助保险的待遇等诸多因素,与我国8万多各级别专业运动员人数相比,其作用的局限性相当明显。
去年一份对3800名运动员的随机调查结果表明,我国运动员70%以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运动伤害情况,在上学就读方面有一些相关政策,在就业安置上几乎是以自主择业为主,但运动员的就业能力很差。而在参加保险方面,除了经济发达的几个地区的运动员参加了工伤保险以外,大部分地区运动员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医疗保险,往往只是在比赛前临时办理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而自己拿钱投保商业保险的运动员更是微乎其微。
有关专家认为,正是因为美国保险公司为桑兰支付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才使得桑兰的康复治疗和生活有了保证。而最近受伤的王燕尽管也能得到伤残互助保险、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的三重赔付,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总共不会超过50万元人民币,能否解决今后的生活问题还是一个疑问。因此,如何尽快提高中国的体育风险管理技术,设计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体育保险体系,特别是一套针对运动员伤残和养老相结合的体育保险制度,是摆在体育界和保险界面前的一个共同命题。
好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比如,今年上半年,中体保险经纪公司受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保监会的委托,开始承担《中国体育风险管理暨体育保险发展研究》的部委课题,研究专业运动员的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等内容。(仝春建)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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