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李薇薇)增强统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能力、侦查突破案件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侦查组织指挥能力和一体化掌控办案全局的能力……25日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会议,高检院要求各级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增强以下“五大能力”建设:
——提高统筹全局,整体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能力。
——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陈连福要求,当前要特别强调转变观念和侦查方式问题,要由坐等案件线索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关注社会热点,主动发现案件线索转变;由核查案件向运用谋略侦查案件转变;由传统调查询问取证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证据转变;由分散侦查向侦查办案一体化转变,以此来提高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提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主要指认真学习法律,深刻理解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准确适用法律。
——提高侦查办案的组织指挥能力,要求无论是查办具体案件的决策指挥,还是跨区域、跨行业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和窝案、串案的协同指挥,都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提高运用一体化机制,整体掌控办案全局的能力。陈连福要求各地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建立起侦查办案指挥中心机构,尽快做到线索管理、侦查活动、侦查指挥、侦查资源的一体化,努力形成上下一体、整体配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格局,强化办案工作抗干扰能力,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保证渎职侵权案件顺利突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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