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冲冰报道:6月23日中午,南昌市民肖先生和朋友在新建县的新都市田园大酒店用餐。用餐过程中,肖先生和朋友发现最后上的一道菜中有一只苍蝇,当即叫来酒店负责人。
据酒店一名大堂经理同意把有苍蝇的菜撤了,换上另一道菜,但遭到肖先生的拒绝,肖先生提出全部免单的要求。
据酒店一名姓秦的负责人称,当时顾客发现菜中有苍蝇是在服务员不在的时候,对于苍蝇的来源很难说清楚。当时交涉时,酒店同意肖先生原本160元的菜金可以免去60元,而对于他的全免菜金要求酒店方面不能接受。为此,双方为此事僵持了1个多小时,最后肖先生支付了全部菜金。
本报维权热线律师徐之春认为,消费者到餐馆等消费场所消费,如果发现提供的食物中有异物,必须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
如果仅是其中的一种食物有问题,就要求全部消费都免单,对于消费场所来说是不公平的。餐馆应该在保证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对食物进行免费更换,或者是退还相应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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