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资金银行当管家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迈出实质性一步
在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陷入沉寂的时候,珠海个人合作建房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昨天,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在珠海合作建房说明会上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同时个人合作建房合同也最后确定。
根据监管协议,商业银行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提供一个用于资金汇集、支付的专用结算账户,参与人在与发起人签订合同3天内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在2天后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商业银行对参与人将一次性收取120元服务费。与此同时,银行必须承担起此次个人合作建房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责任。在整个过程中,银行方在得到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发起人团队的共同约定和授权后,协助计划完成资金的冻结、划拨和结算。此举还可避免个人合作建房“非法集资”嫌疑。
“资金监管方案出台后,发起人团队将着手与每个意向参与方签订正式的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林叔权表示,随着监管方案的出台,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合同得以确定。(记者陈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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