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假前夕,都会有不少民办学校的家长投诉学校收取定位费或部分学杂费。尽管教育部门多次表示此举违反收费规定,属乱收费行为,但仍不能阻挡民校这一行为。记者昨天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促进民校规范发展,东莞市将结合民办学校实际制定一套民办学校评估方案。
收取定位费违反规定
与往年一样,最近有各镇区不同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投诉,反映学校提前收取数额不一的费用,有的称定位费、有的称预收课本资料费、有的称预交学杂费。万江一所民办小学的家长称,早在6月初,孩子就说学校通知交300元“定位费”,有困难者最低须交200元,让他深感不解。东城区一民校也于近日发出收费通知,要求学生家长交200元课本资料费,不交者无法保证下一学期是否有学位。
无独有偶,东坑镇一民办学校也开始向家长收取下学期的学杂费。
东莞市教育局方面强调,在学校收费项目中,决不存在定位费的说法,民校自行设立这一收费项目并向学生收费,违反了教育收费管理规定。而对于学校提前收取课本资料费的行为,有关负责人认为民校从办学成本、风险等实际考虑,提前收取课本资料费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必须严格按照小学和初中的相应标准收取,不得多收。
将制订民校评估方案
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全市民办学校数量基本维持稳定,下一步重点是防止民办学校恶性竞争,通过重新布点来促进学校的规范管理,提高这类学校的办学质量。为了保证这一工作的进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计划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广东省等级学校评估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东莞市民办学校发展实际,制订一套民办学校评估方案。
而对于这套评估方案将要涉及的内容,教育部门未予透露,但表示出台方案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届时一些热点焦点投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有关人士透露,专门制订民校评估方案是为了鼓励民办学校往更高层次发展,让广大新莞人子女在东莞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杜绝包括乱收费在内的一切违反办学管理规定行为。
作者: 华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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