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厂被安排到阿联酋迪拜打工的部分工人还被厂方要求赔偿损失
本报深圳讯 记者朱文庆、刘渊源,实习生阳志超报道:深圳宝安区恒辉铝材制品厂的46名工人被厂方安排到阿联酋迪拜打工,到了迪拜后才知厂方给办的并非劳务签证。
到迪拜才知未办劳务签证
今年四五月份,恒辉分三批派出46名职工到迪拜做外派技工,参与世界第一高楼——迪拜之塔(BURJ TOWER)的玻璃幕墙组装工作。曾宏等10人均是此次外派务工人员。
到达迪拜后,曾宏等人才意识到厂方给员工办理的是旅游签证,而不是劳务签证,他们这批员工在迪拜只能算黑工。由于当地属于沙漠地带,目前日均气温超过42℃,但他们工作的车间却没有空调等降温措施。6月9日,20名职工以天气太热为由联合向厂方派驻迪拜的负责人郭文忠提出要求休息一天,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厂方重视,改善外派人员的工作环境,遭到管理方拒绝。双方冲突升级,当晚20名职工没有呆在厂方设置在劳工营的宿舍,而是在波斯湾海边睡了一夜。并于第二天找到中国驻迪拜领事馆,寻求帮助。
三天后,经过领事馆与企业协商,曾宏等10人分两批被送回国。但回深之后,10人即被企业以旷工三天为由除名,企业还向10人发出律师函,要求每人赔偿出入境往返机票、出境签证费用等2.5万元。
厂方称没有刻意欺骗员工
恒辉总监庄铭挺告诉记者,出国之前,已经向员工介绍过当地气候状况,恒辉没有刻意欺骗员工,工人在迪拜的收入比在深圳高,工人前往打工都是自愿的。
据恒辉行政主管段鹏介绍,阿联酋迪拜之塔工程是同属远东集团的兄弟企业上海力进铝质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他承认给工人办理的是时效期限为60天的商务签证,而不是长期的劳务签证。
段鹏表示,由于工人回国,已经给合作方力进公司造成了损失,力进方面正在追究恒辉的责任,因此,恒辉已经向福永劳动管理办公室递交劳动仲裁请求书,依法追究工人的责任。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权律师告诉记者,部分国家虽然允许引进外籍劳务,但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一些以商务签证等形式赴国外务工的人员,常常因为没有工作证非法打工最终被扣留或遣返。他认为,企业派工人出国务工,持商务签证出国务工是国家法律禁止的,既然前提是建立在非法行为基础上的,企业无权向员工提出赔偿要求。 (详细报道深圳读者请看A17版《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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