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全面启动“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和谐的教育环境
明年学校教育收费公示率要达100
%本报讯(记者饶洁通讯员邱文)以价格政策法规宣传为主导、以明码标价为基础,以规范收费行为为重点,我市将全面拉开“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序幕,以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和谐的教育环境,到明年9月,这项工作的覆盖面将达到100%。
上半年教育收费投诉38件
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谈到,近年来,随着我市整治教育收费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教育收费日趋规范,但是学生及其家长对教育收费的投诉仍然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教育收费投诉38件。从投诉情况看,学校利用校外实践活动乱收费,利用家教或采取与校外培训中心开展补课等隐性乱收费行为呈上升趋势。
“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的根本目的,就是在学校、学生及家长之间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妥善化解因教育收费分歧、争议引发的矛盾冲突,营造更加规范、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真正解决学生、家长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工商(物价)局局长申庆三如是表示。
据反映,活动开展以来,学校行为更加规范,收费更加透明,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更加和谐,不仅实现了教育收费零投诉,而且家长对学校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如去年在翠竹小学开展的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中,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9.7%。
学杂费代收费等都需公示
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将全面完善、落实教育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管理方式等内容。学杂费、代收费和其他涉及学生的各项收费都应当纳入教育收费公示范围。对贫困生和特殊家庭的减免、优惠政策也应当同时公示,届时全市所有大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率要力争达到100%。
各学校还将设专人负责内部价格管理,高等院校要有1-2名专(兼)职物价员,中小学有1名专(兼)职物价员;学校还要建立并落实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收费政策提醒制、学校收费联席会议制、学校“收费员”制等,构建价格管理长效机制。
市物价部门还将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监督服务网络,如建立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和家长聘请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教育收费检查。
据了解,“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是去年国家发改委倡导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的一项。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结合“进万家”活动,省物价局将“价格服务进学校”的试点工作放在深圳,深圳又把这项工作放在罗湖。翠园中学、翠竹小学在市物价部门指导下进行了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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